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华南师范大学首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已经通过学校教代会常委扩大会议审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正式启动我校教授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和辅系列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申报工作(其他岗位的申报将另文通知)。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宣传组织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负责将《华南师范大学首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内容、申报要求和申报表格传达给本单位聘用的每位教职工(含双聘人员、2006年收入分配制度套改以后退休的教授、出国出差人员等)。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逐个通知符合申报教授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和辅系列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人员,保证其申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中若出现特殊情况,要立即上报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
二、时间安排
(一)10月27日—11月1日
各单位完成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辅系列)申报教授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和辅系列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填表和推荐工作,并向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提交本单位的汇总表、申报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11月2日—11月12日
学校审定并公示符合教授二级岗位直聘条件的人员入围名单。
成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专家委员会。
对教授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和辅系列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岗位聘用申报人员情况表(汇总表,二级单位填写)
2.华南师范大教授二级、三级、四级岗位聘用申报表(或华南师范大学辅系列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用申报表)
3.华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副表
4.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
5.广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正高二级岗位拟聘人员审核表(申报教授二级岗位者填写)
6.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一)凡被我校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均须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首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所列岗位申报条件,申报相应岗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但其本人已被学校聘为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报岗位的类别为教师岗位,申报表须经所聘二级单位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签署推荐意见。
申报人应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材料(需按填写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人资历和业绩的起算日期为首次被聘现级职务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二)二级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任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人填写的材料,核对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并加具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推荐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斌
电 话:85215091
地 址:石牌校区办公楼606室
附件: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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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8 10:00:21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1139&j=&todo=show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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