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有关财政专项项目负责人:
接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网上通知,我校2010年省财政专项结转经费指标已下达,为了加快项目使用,提高项目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做如下说明:
1、申报用款计划。请需用这些指标购置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工程或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按项目实施进度编制《2011年省财政专项按季用款计划申报表》(电子版可到“财务处网站—公告通知”下载),于5月13日前交到财务处(石牌校区校部大楼108室),以便向省财政厅申请国库授权支付用款额度。为简化办事流程,其他支出由财务处向省财厅代编代报用款计划。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凡属已经结转过一次的项目下年不再结转,即本次结转资金如果今年没有使用完毕的话,原则上明年不再结转回来。因此,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优先安排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同时,为了避免年底突击用钱的情况,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尽量早做预算,早安排使用经费。
3、为了各财政专项项目负责人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结转项目情况,我们附上《已经结转回的财政专项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供大家查询。
4、关于项目经费授权额度使用时间。由于财政专项仅是指标下拨,并没有真正的经费到学校的银行账户,因此,我们要向省财政厅申报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并下达授权额度到我校后才能用钱。为了方便各位项目负责人使用经费,我们根据项目结转情况已向省财政厅代编代报部分授权支付用款计划,正常情况下5月23日应该可以使用经费,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对本通知有疑问或不明事项的,请致电85215810,侯美娇。
附件:《已经结转回的财政专项项目负责人名单》
财务处
201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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