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的通知》(粤教科函〔2011〕2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有关老师申报。因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采取先初报再正式填报的方式,请各单位收集拟申报《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申请书》初稿(申请书中第一至第七部分)电子版,并于3月28日(星期一)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kyc5@scnu.edu.cn。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邓开喜(电话:85211105);黄小平(电话:85211103)。
附件:《2011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的通知及相关表格》
科技处
2011年3月24日
-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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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5 10:04:42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869&j=&todo=show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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