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2011年3月2日前:各学院科研秘书务必统一收集本单位申请书初稿纸质版1份(无需签字盖章),集中报送科技处。
⒉ 2011年3月3号~3月5日:科技处将邀请各学科相关专家对初稿进行集中评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3月5日前反馈给各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负责反馈给项目申请人。
⒊ 2011年3月10日前:申请人根据校内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后,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11年国家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附件1),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收集《申请书》定稿和电子文档,并审核签字《审查表》,统一报送科技处。因3月份受理项目较多,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校内规定时间上交申报书。
- 发布时间:
-
2011-02-28 11:47:48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825&j=&todo=showinfo
点击:
收藏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