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博士点基金”已经开始申报,请根据《关于申请2011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理工口课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相关老师进行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额规定:根据往年项目立项情况,贵单位2011年博士点申报自然学科类的课题数申报限额__3 _项,新教师基金的课题数申报限额 3 项。
二、“博士点基金”申报条件:
1、在职的博士生导师,申请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
2、允许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需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3、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12万元。
三、 “新教师基金课题”申报条件:
1、在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出生时间在1971年1月1日以后);
2、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不超过三年(2008年1月1日以后);
3、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4、凡获得过新教师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申请;
5、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四、申请者应按申请要求,博士生导师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2011年版)》,新教师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2011年版)》。申请者填写《申请书》(2011年版)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并使用学校基金申报管理员给予的项目编号和校验码(请科研秘书从科技处获得)以“申请人”身份登陆《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进行数据上传。2011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2011年版)》和《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2011年版)》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各教师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科研基金”栏目中相关文件下载(http://211.68.23.117/xmsb)。
五、 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
六. 学校申报截至日期:3月21日。
联系人: 邓开喜(85211105,13560109616,kyc5@scnu.edu.cn)
附 件:
1.博导类课题模板
2.新教师类课题模板
3.《关于申请2011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
科技处
201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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