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2010年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详细内容可访问网页: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283845334262-341682594081241232.html)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广东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区域支柱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已建立的产学研重大创新平台、产学研创新联盟、企业科技特派员等组织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㈠ 鼓励以广东省辖区内企业为主体,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共同申报。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㈡ 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应明确项目实施期末的量化技术指标和经济考核验收指标。 ㈢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60岁以下。在研项目(包括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省院战略合作专项及广东省科技厅立项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2项)。 ㈣ 须提供自筹资金承诺证明。自筹资金不低于获得省级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资助经费总额3倍以上。 ㈤ 本批项目按产学研引导项目(专题编号:0908)类别申报,每项申请省级产学研合作专项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0年9月8~21日下午5点。请严格遵照该时间进行填报,逾期将无法申报。 四、联系人:邓开喜 85211105 kyc5@scnu.edu.cn
科技处 2010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