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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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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我校第四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奖的通知





各位老师:
    第四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活动开始报名,请申报的教师于本月19日(下周一)上午10点前到院办报名(电话报名、邮件报名都可以)。学院将我院教师个人申请的基础上,推荐2人作为校级教学名师的候选人参加学校的评选。
 
 
附:学校的通知
 
 
各院系:
        为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现决定开展第四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条件
评奖范围和条件参照《华南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方案》(华师[2007]75号)进行。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符合条件的副教授职称以上专任教师均可申报,已退休的教师参评须由人事处出具学校返聘证明。
各院系在推荐候选人时应注重向高校教龄10年以上的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在综合考虑下述条件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推荐人选。
        1.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长期为全日制本科生上课,坚持讲授本科基础课。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广受学生欢迎。
        2.注重教材建设,编写出版高水平教材。
        3.长期从事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取得突出成果。
        4.重视教学队伍建设,热心培养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对教学队伍建设作出贡献。
        二.推荐名额
        各院(系)1—2名,南海校区1—4名。
三.推荐评审程序
     (一)院系推荐
1.各院系应广泛宣传,采用个人申报、多名教师联合推荐、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确定候选人。
2.院系应在一定范围内(如召开全院系教职工大会,或部分教师、学院督导委员会座谈会)听取候选人作关于教学科研业绩的陈述,并征求意见;同时召开部分学生座谈会征求推荐人选意见。
3.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推荐人选报教务处。
    (二)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经网络评审、会议评审、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公示等程序确定获奖者。
四.评选名额
5—10名。
五.时间安排
        1.4月12—23日,各院系组织推荐,并于4月23日下午5:30时前将《华南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院系所在校区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到jykqiu@scnu.edu.cn,联系电话:85211096,丘老师。
        2.4月26—5月7,教务处汇总材料,学校组织评审。
        六.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推荐说明
        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门关于本年度教学名师评奖文件通知,待上级文件下达后,学校将根据文件要求,在本次评奖的基础上,结合往届校级、省级教学名师的业绩材料确定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方案》(华师[2007]75号)
2.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3.《华南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在教务处网页“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 发布时间:
  • 2010-04-15 15:47:07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566&j=&todo=showinfo 点击: 收藏本文
  • 标签:#生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