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0]27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 是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除教育部对入选者提供每人每学年5000元的资助之外,学校仍然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在职培训进修暂行办法》(华师[2005]113号)提供资助。
申请者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3月15日前报送师资科,联系人:平功波,电话:85211059,email:szk2@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0年3月9日
- 发布时间:
-
2010-03-11 15:14:29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530&j=&todo=showinfo
点击:
收藏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