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华师[2009]117号),将今年的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暂行办法(修订)》(华师[2009]117号,附件2)有关外语条件的说明,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的申请人,原则上也可以申报,录取后,必须在派出前达到外语要求。
联系人:平功波;电话:85211059。
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09年12月30日
-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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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1 10:23:19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482&j=&todo=show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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