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申请人尚未获得过国家、省部、厅局级科研课题资助。
1、申请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
2、资助经费每项在2万元左右。
3、该项目每年申报时间与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同步,由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评审。
4、申请项目执行期限为2年,到期进行结题汇报。
5、批准立项后,按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经学院科研秘书登记和主管院长签
字后,可去学校财务处报销相关票据。报销时请注明所所资助项目教师的姓名。
6、申请书已发至每位老师邮箱。
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09年11月13日
-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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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6 11:43:25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449&j=&todo=show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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