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教学单位:
我校于2007年举办了第一届本科教学观摩活动,发动面广,影响较大,效果较好。学校今年将举办第二届本科教学观摩活动,活动仍按华师[2007]51号《关于组织开展本科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其具体安排如下:
一、观摩课主讲教师的选拔
1、5各或5各以上专业的学院(系),每个专业推荐1名教师作为院(系)级观摩课主讲教师,少于5个专业的学院(系)推荐5名;《大学英语》、《政治理论课》等课程推荐4名;《计算机基础》、《大学体育》、《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推荐2名。
2、院(系)级观摩课主讲教师应是师德好、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年龄不限,具体标准由院(系)、有关单位自定,在组织教学观摩活动完成后,分别向学校推荐1名教师作为校级观摩课主讲教师。
二、活动形式
1、各学院(系)组织观摩活动。采用优秀教师示范、青年教师随堂听课的形式进行,原则上要求每位青年教师参加观摩学习,新教师(2006年7月1日以后新进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且没有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必须参加,教师在听观摩课时应做好听课记录,可作为教学档案材料保存,其它具体要求由各单位自定。各院(系)要制订《本科教学观摩活动实施方案》。各院(系)、有关单位在各学院组织观摩活动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校级观摩课主讲教师。
2、学校组织观摩活动。学校将组织校领导、校教学督导委员、教务处人员深入校级观摩课主讲教师的课堂听课,并从校级观摩课主讲教师中挑选若干名举办全校观摩公开课堂。
三、时间安排
4月12日前:学院(系)、公共课教学部门确定本单位的院(系)级观摩课主讲教师,并将名单(填报格式见附件)和观摩课教学日历报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将院(系)级观摩课主讲教师名单汇编成册。
4月12日—5月30日:学院(系)、公共课教学部门组织本单位教学观摩活动,并推荐校级观摩课主讲教师。
9月份(时间另行通知):学校举办校级观摩公开课堂。
四、奖励办法
1、校级观摩课主讲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2000元;院(系)级观摩课主讲教师由各学院(系)给予奖励。
2、“校级观摩课主讲教师”在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可等同于“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教学论文,或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
3、本届活动设立组织奖。评奖条件:一是领导重视,方案落实好;二是推荐参加观摩的主讲教师教学水平较高;三是青年教师的参与率较高。全校奖励4个单位,组织奖奖金每单位2000元。
二00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院(系)级观摩主讲教师汇总表222.200.128.7/ism/upload/UserFiles/NewFiles/File/jwc/2009-04/2009-04-02-jw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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