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2008]46号
关于对“十一五”第一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教学改革,学校于2007年1月对158个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了立项(华师[2007]11号),教务处于2007年
一、结题验收依据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细则》(华师[2007]11号)、项目立项任务书、《华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学校关于项目经费的相关规定等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
二、结题验收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队伍情况、研究成果的实践与推广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具体检查验收项目见《华南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
三、结题验收形式
(一)资助经费10000元以下的项目主要通过审查结题报告进行验收;
(二)资助经费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项目原则上以现场汇报的形式进行验收。
四、结题验收时间
提交《结题报告书》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下午5:00前,听取现场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要求
(一)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须提交延期结题的书面报告(附件2),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
凡不能按期完成课题任务并且未提交延期结题申请的单位及个人,视为放弃该项目,同时,在公布结题报告中进行通报批评,并将项目余额收回。
(二)按时结题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须认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并向院系提交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后,以院系为单位按时间要求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张长海老师处(校部办公大楼201),同时将《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以院系为单位打包发送至zhangchanghai@scnu.edu.cn。
需要特殊的说明的,还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附件不随文印发,本通知可在学校数字化校园系统“部处通知”栏和学校教务处主页“文档下载”“栏下载。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
2、华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延迟结题报告书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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