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奥运之光”教工游泳达标活动及游泳竞赛的通知 |
(日期:2008-9-3) |
各部门工会: 校工会定于9月下旬举办华南师大“奥运之光”教工游泳达标活动及游泳竞赛活动,现将规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队伍参加。 校 工 会 2008年9月2日 一、宗旨:庆祝北京奥运胜利闭幕,激励我校教职工积极开展游泳活动,提高游泳技术水平,增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二、主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工会 三、协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游泳中心 四、活动、竞赛日期:2008年9月21日(星期日)下午 (1)14:00—15:00 游泳达标活动 (2)15:00—17:30 游泳竞赛活动 五、活动及竞赛地点:石牌校区游泳中心。 六、参加资格: 凡我校工会会员有能力完成达标项目和竞赛项目要求,且身体健康者,可报名参加达标活动或代表部门工会参加竞赛活动。 七、游泳达标及竞赛办法: 1、达标活动:每位男教工在50M池游完100M为达标;每位女教工在25M池游完50M为达标。泳式不限。 2、竞赛项目: (1)个人单项:男子/女子:50米、100米自由游;50米、100米蛙泳。按年龄段分组决赛,即:甲组(30岁以下)、乙组(31岁—40岁)、丙组(41岁—50岁)、丁组(51岁以上)。 (2)混合团体接力:10×50M自由泳接力。每接力队为5男5女。年龄不限。 3、竞赛规则:比赛采用2003年国家体育局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4、几项规定: (1)本次比赛采用一次决赛办法,按成绩录取名次。 (2)如某组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该组项不举行比赛。 (3)为节省时间,比赛可能实行男女不同年龄组混合编组比赛,分别录取名次。 (4)报名后不得更改项目,不得无故弃权,凡弃权者不得参加以后的比赛。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1、各年龄组各项分别录取前6名(某组项如报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则减2录取),集体接力录取前8名,均给予奖励。体科院游泳专业教师名次并列。 参赛者每人发给纪念品一份。 2、设团体总分奖,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算办法: (1)单项前6名按7、5、4、3、2、1计分; (2)接力前8名按18、14、12、10、8、6、4、2计分; (3)若名次并列,按所获名次计分,无下一名次得分。 九、报名办法及时间: 1、达标项目:以部门工会组织报名,人数不限,但必须保证符合参加资格,部门工会负责组织队伍参加活动并做好帮扶照顾工作,以策安全。 2、竞赛项目: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个人项目每单位每单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1项(接力除外)。混合接力每单位限报1队;70人以下的单位如独立组队有困难,可2个单位联合组队参赛。 个人项目年龄计算以当年12月31日为界。 各参赛单位必须按统一印制的报名表报名,于9月12日前将报名表送校工会电子邮箱:hs808@scnu.edu.cn ,联系电话:85211040 陈观宝。 十、具体竞赛秩序编排后另发。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校工会体育部。 附件:2008年教工游泳比赛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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