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华师〔2025〕93号)、《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奖助制度》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院2025年202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在读2025级研究生(学制内),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奖励标准和比例
类别 | 等级 | 奖励标准(年)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 | 1.8万元 | 20% |
二等 | 1.5万元 | 30% | |
三等 | 1.0万元 | 50% |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1.0万元 | 10% |
二等 | 0.8万元 | 30% | |
三等 | 0.5万元 | 60% |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申请:
1.参评学年内,保留学籍和休学超过六个月者;
2.参评学年内,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缴费手续者。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即日起至9月27日9点前,研究生本人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按照专业负责人要求完成纸质版提交。
(二)专业初评。
9月25日-9月26日,专业负责人根据《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研究生录取成绩表》(附件2),结合各专业奖学金分配指标(附件3)和《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附件4),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计算表》(附件5),完成申请人分数统计和获奖等级排序工作,并完成专业内部公示。
专业内部公示无异议后,专业负责人于9月27日12:00前提交汇总材料。
电子档材料:《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XX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6-1)、《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XX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6-2)。按照“年级+专业+学业奖学金材料”格式命名,发送至735382820@qq.com。
纸质版材料:所有参评人员的《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报送至学院122办公室。
(三)学院评审。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作进一步评审推荐。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和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评审小组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和保密原则
(四)材料报送。
学院评审结束后,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
(五)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并提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名单。
(六)公示上报。
学校审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评审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七)学校发文。
学校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情况进行发文,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安排奖学金及证书发放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奖金发放。
学校原则上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财务处统一发放奖金至获奖学生的银行卡中。
五、注意事项
(一)对奖学金评选中有特殊情况的同学应进行备注,备注情况包含学籍异动情况(如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生申请但未获奖情况(如挂科等)、自愿放弃申请情况以及新生档案未到档情况。
1.学籍异动情况
休学:考虑到申报成果的可比性,上一学年休学不超过6个月的学生可安排其参加本年级初评,使用当年名额,初评结果只在学院公示,无需上报学校(不在当年学校公示和发放奖学金),初评结果保留至学生复学后上报学校。
复学:上一学年度休学且已有初评等级的复学学生,学院应在说明表中备注具体情况上报学校。需说明学生的休学时间及初评等级,不占用当年名额。
学院应提前预判因休学时间不满一年等学籍异动因素影响学生的奖学金参评次数无法达到学制规定年限的次数或超过学制规定年限的参评等问题,及时与学工部协调沟通,确保学籍异动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学业奖学金的权益不受影响。
退学:退学学生不予参评。
2.学生申请但未获奖情况
根据奖学金参评条件,学院需对已申请奖学金但未获奖的学生情况在说明表中进行备注,说明未获奖原因(如公共课、专业课不及格,违规违纪等)。
3.自愿放弃申请情况
若学生因其他个人原因放弃奖学金申请,需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说明本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奖学金申请),由学院留存备案,并在说明表中备注相关情况。
4.新生档案未到档情况
根据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学生均须把个人档案转入我校,并享受非定向类别学生的奖助学金。学院应在说明表中对奖学金评选时档案仍未调入我校的学生情况进行备注,说明到档的确定时间;档案未调入我校的学生可参评但暂不予发放奖学金。
(二)学生应确认银行卡已绑定个人账号且可正常使用。奖学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账户,请获奖学生务必检查统一支付平台所绑定的建行卡是否能正常使用。新生可选择委托学校代开建设银行账户或者自行在统一支付平台上绑定本人的可正常使用的建行卡账户,以便财务处能顺利将奖学金转到获奖学生的账户。
(三)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并追回所发荣誉证书和所发奖金,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5日
附件3: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2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汇总表(供专业内部评审排序用).xlsx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pdf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doc
附件6-1 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xlsx
附件6-2 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