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华师〔2025〕93号)、《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奖助制度》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院2025年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时间范围
(一)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在读2024级研究生(学制内),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时间范围
参评学年范围指2024年9月-2025年8月。
二、奖励标准和比例
类别 | 等级 | 奖励标准(年)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 | 1.8万元 | 20% |
二等 | 1.5万元 | 30% | |
三等 | 1.0万元 | 50% |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1.0万元 | 10% |
二等 | 0.8万元 | 30% | |
三等 | 0.5万元 | 60% |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申请:
1.参评学年内,保留学籍和休学超过六个月者;
2.参评学年内,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缴费手续者。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即日起至9月11日17点前(材料发送负责人截止时间),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计算表》(附件1)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连同各类证明材料电子版按照“年级+专业+姓名+学业奖学金材料”格式命名文件夹,打包发送给专业负责人,同时按照专业负责人通知提交证明材料纸质版。
(二)专业初评。
9月12日-9月14日,专业负责人统一收齐学生申请材料后,结合各专业奖学金分配指标(附件3),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附件4),完成申请人材料审核、各评定项目分数统计和获奖等级排序工作,并完成专业内部公示。
专业内部公示无异议后,专业负责人于9月15日12:00前将《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XX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1)、《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XX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2),以及专业初评阶段的各项材料电子版按照“年级+专业+学业奖学金材料”格式命名文件夹,发送至20240283@m.scn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122办公室。
(三)学院评审。
9月16日-9月17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作进一步评审推荐。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和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评审小组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和保密原则
(四)材料报送。
学院在9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
(五)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并提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名单。
(六)公示上报。
学校审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评审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七)学校发文。
学校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情况进行发文,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安排奖学金及证书发放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奖金发放。
学校原则上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财务处统一发放奖金至获奖学生的银行卡中。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应确认银行卡已绑定个人账号且可正常使用。奖学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账户,请获奖学生务必检查统一支付平台所绑定的建行卡是否能正常使用。新生可选择委托学校代开建设银行账户或者自行在统一支付平台上绑定本人的可正常使用的建行卡账户,以便财务处能顺利将奖学金转到获奖学生的账户。
(二)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并追回所发荣誉证书和所发奖金,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计算表(供专业内部评审排序用).xls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doc
附件3: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5-1 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xlsx
附件5-2 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xlsx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