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4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彰显优秀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榜样示范作用,鼓励全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引导研究生奋发有为,追求卓越,本年度继续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基本学制范围内)。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二)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0分(含外语),主要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在学期间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认可度较高的科研或实践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等成绩。
1.对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
2.对于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或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3.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有发明专利,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等应用性成果,或获得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奖励代替。
(四)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考虑: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能力,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受到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奖励。
2.在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教学技能大赛决赛中表现优秀。
3.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志愿到西部地区、基层一线工作。
(五)在学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者;
2.存在学术不端及不诚信行为者;
3.考试成绩不合格或重修者;
4.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三、评选名额
根据《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分配名额》(附件1),我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分配推荐名额共5人(含博士、硕士)。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xgxt.scnu.edu.cn),填写相关信息。
登录路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工应用——优秀毕业研究生(百名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材料提交
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于4月26日(星期五)17: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按要求整理排序提交至学院120办公室年级辅导员处(除第7项只需要电子版外,其余6项均需提供纸质版材料1份),同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相应电子版(共7项)材料至邮箱1029903092@qq.com。
1.华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同时提交原件供学院审核查验后退还)。申报者的论文成果必须已正式发表,论文录用通知和论文清样无效;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张大小。
3.“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者的成绩单,要求包括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成绩,与申请表装订在一起。
4. “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
5.华南师范大学百名优秀毕业生信息统计表(附件4)。
6.以我与华师的故事为主题,撰写300字以内短文。可书写个人对母校师友感恩之情、毕业感悟、座右铭、青春印记等内容。(撰写范本参见附件5)
7.个人近期生活照(电子版1张。注: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5M)
注:电子版材料压缩包以“年级+拟授予学位+姓名”命名,如“2018级-学术型硕士-张三”;后3项填报材料用于制作“百优墙”,填写尽量简明扼要,奖项事迹等按成果重要程度排序。未按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三)学院评选
学院评选基本条件和评选名额对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并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院审及提交工作。
4月27日-5月6日,学院根据评选基本条件和评选名额对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开展答辩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公示三天。
5月7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评选名单在系统提交,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审,并将结果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全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励方式
每位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颁发“曾永裕奖学金”。
六、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研究生是树立典型,营造积极向上校园文化氛围,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学院将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获得本次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者,如出现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不能按期正常毕业或离校前违反校规校纪者,取消称号,学校负责收回已颁发的荣誉和证书。
联系人:陈老师、钟老师
联系电话:85217905、85215535
附件1: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分配名额.docx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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