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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及寄送《体检报告》与《政审表》的通知

各位考生: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及《教育部办公5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拟录取考生将本人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https://yz.scnu.edu.cn/a/20230418/555.html

体检表下载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

若体检医院不予使用我校规定的体检表,在体检项目不少于我校体检表上所要求的体检项目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当地医院规定的体检表。

复试资格审查时未来得及提交政审表的同学,请随体检结果寄送《政审表》。

政审表下载:https://yz.scnu.edu.cn/a/20200430/387.html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生命科学学院122办公室,收件人:方老师。收件人手机:15920576006(手机号仅用于接收快递信息)。

如有疑问请拨打生命科学学院研工办电话:020-85215535。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3427


  • 发布时间:
  • 2023-04-27 08:30:42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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