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在教学和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20〕93号),结合学校《关于选聘研究生担任2022—2023学年“兼职辅导员”的通知》和我院实际情况,现面向全校全日制研究生公开招聘生命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兼职辅导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二、岗位职责
1.管理聘用单位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包括协助聘用单位组织开展思想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创建优良学风;
2.协助聘用单位及时了解和掌握特殊群体学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等,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3.协助做好学生资助、就业创业和其他相关工作;
4.须完成研究生院安排的相关培训、考核、专项工作等。
三、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申报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业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学有余力,能够保证充足时间从事工作;
3.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4.工作能力突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5.研究生申请兼职辅导员岗位必须经过导师同意。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有学生会、研究生会或团委等学生组织部长层以上及兼职班主任经历的研究生优先。
(二)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岗位需求自主申报,填写岗位聘任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9月5日12:00前将电子版登记表发送到邮箱1120850427@qq.com,文件命名及邮件主题格式为:兼职辅导员岗位聘任登记表+学院+年级+姓名。同时,纸质版聘任登记表待确认岗位录用后另行通知提交到生命科学学院120办公室柯老师处。
(三)岗位聘任
学院将于8月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和综合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留意电话通知。
聘任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管理办。
四、岗位聘期及津贴
(一)岗位聘期
兼职辅导员聘期为一学年。
(二)岗位津贴
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为1000元/月。学院于当月12日前提交岗位津贴发放表,经审核后学校将岗位津贴发放至研究生银行账户。
五、管理与考核
学校“三助一辅”工作领导小组对兼职辅导员岗位拟聘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管理特点,给予相关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加强管理。
联系人:柯老师
联系电话:85217905
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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