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时代地产研究生“自强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时代地产研究生奖助(教)基金”评定办法》(附件1),为确保时代地产研究生“自强助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自强助学金”家庭困难研究生全校资助名额共60名左右,每生3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二)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本人系烈士子女、孤儿或由社会福利院抚养,虽有少量遗产或亲友资助、抚养,但生活仍然比较困难者;
2.父母双亲中有一方长期患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者;
3.属于单亲家庭,抚养一方长期患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者;
4.父母双亲中有一方下岗失业,另一方收入较低者;
5.家庭被当地乡镇民政部门列为贫困户者;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广州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者;
7.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
申请者须出具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三)经济上努力自立,勤俭节约,生活俭朴,没有铺张浪费或有不良消费习惯。
(四)学习勤奋努力,没有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取得一定成果。
四、评奖程序
(一)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于4月9日下午17:00前提交《华南师范大学时代地产“自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和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纸质版至学院120辅导员办公室柯雅婷老师处。
(二)学院初评。学院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时代地产研究生奖助(教)基金”评定办法》及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将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校评审。研究生工作部将学院提交的评审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时代地产“自强助学金”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时代地产公益基金会审核备案。
联系人:柯老师 联系电话:85217905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
2021年4月6日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时代中国研究生奖助(教)基金 ”评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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