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指导组及有关博、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1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申请者的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2020〕14号)执行。所有的学位申请材料及规章制度均可在研究生院网页的学位工作栏“规章制度”和“资料下载”下载。请务必查看,并遵照执行。
二、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欠费研究生不予进行毕业审核与学位申请工作,各学院在向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人员名单时,请认真审查学位申请人员的缴费情况。
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指定专人审查学位申请人是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包括申请年限、学位课程、科研成果等等),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者才可列入学位申请人员名单上报校学位办和进行系统内操作。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在送审前必须通过学术不端检测,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才能进入送审程序。检测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重复率合格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各分委员会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制定详细的检测办法。请各分委员会严抓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审核工作,并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论文选题、论文内容、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认真审议,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五、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在送审前必须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安排学位论文送审。
六、根据学校保密工作的统一要求,凡涉密的论文,必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华师党委[2014]4号)要求实施操作,按要求申请定密、定级,报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题及撰写,并按有关程序进行论文送审、评阅及答辩(注:内部论文不属于涉密论文,送审程序和普通论文一样,仅在学生离校提交论文给校图书馆时,可以向图书馆提出申请并在一定年限内不予公开)。
七、答辩后的学位论文终稿,学位申请人员除按要求提交给学院研工办外,还需自行提交给校图书馆,含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提交完成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本通知附件2:材料提交说明。
八、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学位申请相关通知的发布、传达工作。由于学位申请人员较多,请各位老师、同学严格按照《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安排学位申请事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希各周知。
附件1: 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对 象 | 步 骤 | 具体工作内容 |
3月18日前 | 研究生/ 导师 | 提出学位申请, 提交科研成果、学位论文。 | 提出毕业及学位申请。注:仅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要提交延期答辩申请表给学院研工办、校学位办。 博士研究生向学院研工办提交: 1、博士学位申请审核表(含纸版和电子word版,以学号加姓名命名); 2、博士就读期间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成果复印件上请划出作者、所在单位、发表时间等信息,注明成果级别信息,由导师审核签字,SCI,SSCI、A&HCI、EI,ISTP、ISSHP等收录的,请提交收录证明(学校图书馆可以开具)。 3、提交PDF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以学号命名,隐去个人及导师姓名;删除文后感谢辞。 |
3月25日前 | 学院 | 审核学位申请人员申请条件及缴费情况; 审核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学位论文送审材料; 完成学位论文查重; 组织博士学位申请人员预答辩;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领取论文封皮。 | 1、审核学位申请人员申请条件:申请年限、学位课程成绩、科研成果要求等是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是否完成缴费后,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毕业申请人员名单(已经毕业仅申请学位学生,审核上述条件后,直接向学位办提出申请,但请向学位办备注说明)。 2、审核博士生学位申请审核表(按照模板及填写要求审核)、科研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学生,复印件审核后由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审核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完成学位论文查重。 4、组织博士学位申请人员预答辩,通过者方能进入送审环节。 5、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学院毕业申请人员名单,通过人员在系统内设置为毕业状态。 6、向学位办提交: (1)博士生学位申请审核表(纸版、电子word版)、科研成果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电子PDF版,以学号命名,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MB;隐去个人及导师姓名;删除文后感谢辞)及学院博士学位申请汇总数据表(附件4)。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科研成果复印件除外)请打包发送到:yjshc15@scnu.edu.cn邮箱; (2)学院在系统上维护学位申请名单,导出当次学位申请名单(与系统内一致,不得手动增减数据,如有增减,请注明); 7、学位办根据学位申请名单及情况说明发放论文封皮等答辩材料。大学城领取请联系吴军青老师,电话:39310084。 |
4月1日-5月5日 | 学院/ 学位办 | 组织(完成)学位论文送审 | 1、博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送审; 2、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送审。 |
5月30日前 | 研究生/ 导师 | 答辩申请 | 1、根据送审结果,系统内填写提交答辩申请; 2、系统内填写提交学位上报采集信息; 3、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见学位材料提交说明)。 |
学院 | 答辩安排 | 1、审核答辩申请(硕士由学院直接审核,博士学院审核后还需学位办确认); 2、组织安排学位论文答辩; 3、完成系统上答辩信息录入。 | |
6月5日前 | 学院 | 审核学位申请材料,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1、审核学位申请材料; 2、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3、完成系统内分委会讨论管理模块信息填写操作; 4、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情况报 告(纸版,见本通知附件3,电子版发邮箱 yjshc15@scnu.edu.cn)。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请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给专业学位办公室; 5、向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见学位材料提交说明) |
6月中下旬 | 学位办 | 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制发学位证书 | 1、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学位授予人员名单; 2、制发学位证书及学位授予决议书。 |
7月上旬 | 学院 | 发放学位证书,整理移交学位档案 | 1、发放学位证书给学生 2、整理、移交学位档案材料给档案馆。 |
学生 | 向学校图书馆提交论文 | 纸质版2份,电子版经图书馆系统上传 | |
学位办 | 整理、上报、移交学位数据及材料 | 1、学位数据审核上报; 2、学位论文信息采集及整理移交; 3、学位授予材料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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