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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0-03-06 19:54:55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专业指导组及有关博、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精神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0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此次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202014号)执行,所有学位申请工作因延迟开学按原《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时间安排顺延一周。疫情防控期间,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学生不返校、不见面的情况下,组织做好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指导工作。

二、学位申请

317日前,学位申请者向学院研工办提出毕业及学位申请。学位申请工作将通过网络化办公进行,所有材料线上提交,审查意见等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签字可由电子邮件同意记录暂代),书面材料等各类签字和用印后期补办。预答辩工作需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各项操作及程序不做调整。

三、论文送审

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安排,提交送审申请的截止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各培养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维护学位申请名单,确保学位申请工作严格有序地进行。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由研究生院组织分批送审,第一批为正常提交送审,41日前由各二级单位向学位办提交博士生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审核表、科研成果及收录证明、以学号命名的博士学位论文PDF版),第二批为因疫情无法返校完成实验、论文数据等情况者,可申请延迟至415日提交送审论文。各二级单位培养单位需在41日前在系统上维护好2020年夏季所有博士学位申请名单及报送本单位博士学位申请汇总数据表(注明申请人的送审批次),以上所有材料请打包发送至:yjshc15@scnu.edu.cn

四、论文答辩

为确保按期授予学位,65日前,各二级单位应完成本单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65—12日审议本单位学位申请材料,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未返校前,允许硕士、博士在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通过的情况下,采用视频方式进行论文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如条件允许,在确保通风、安全的情况下,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以现场会议的方式进行评议。待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学生已返校后,在保证通风、安全的情况下,以线下会议答辩方式为主,考虑到部分同学和外地专家返校困难,仍可辅以视频方式进行论文答辩。

若采用视频方式进行论文答辩,二级培养单位应提供会议室等场地支持,推荐4G网络环境下使用钉钉、腾讯会议等带有文件实时共享的视频会议程序,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答辩图片采集,全程录音或录像,并将图片、音频资料存档备查,确保视频答辩的效果。参加视频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答辩前三天将答辩相关材料发送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等均严格按照原有文件规定执行。

五、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612日前,要求各二级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审查学位申请者网上申请材料,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申请材料数据准确,并将相关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校学位办。

6月下旬,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另外,学校视疫情重点地区无法返校影响学位论文提交且无条件组织视频答辩等情况,将于710日左右适当加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六、其它

1.请各二级单位摸排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及申请进度,了解学生面临的实际困难,与研究生院共同努力解决。

2.各二级单位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确保学位申请程序规范,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3.各二级单位负责学位管理老师可加入校学位办qq工作群:571347549,方便及时联系、沟通。

 

校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20.03.06


附件1:学术博士学位申请材料(202001).zip.zip

附件3:学术硕士学位申请材料(202001).zip.zip

附件4:专业硕士学位申请材料(202001).zip.zip

2020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通知及材料打包.zip.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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