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7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通知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评选“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我院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
评选机构: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评选工作组组长:詹清光副书记
评选工作分小组组员:研究生辅导员、专业负责人、学生代表
二、奖励对象及金额
研究生: 11 万元/年,奖励人数: 22 人,额度: 5000 元/人;
奖学金:水生生物学:2人 水产养殖:2人 其他专业:7人
助学金:水生生物学:2人 水产养殖:2人 其他专业:7人
三、评选条件
(1)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读研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
(2)成绩优良:硕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博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均在75分以上;
(3)科研能力强: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在全国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发表有高水平论文;
(4)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学校及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5)日常行为表现好: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及所在院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
四、评审管理
1、评审时间
9月22日12:00前截止申请材料上交,逾时不受理;上交地点:研工办122张勇老师处。
2、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学院负责通知组织该学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筛选、初审学院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根据审核意见拟定获奖(助)人员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向大北农集团报送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
(3)大北农确认:大北农集团对学院报送的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3、所需材料
(1)《大北农助学金申请表》(注:要求手工填写,必须有照片,经导师或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后盖院校章)
(2)个人获奖情况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专利证书等);(备注:研究生提供)
(3)家庭贫困证明(注:由学生本人家庭所在地的村委会出具,如无原件,则复印件需加盖院校公章);
(4)成绩单(注:加盖教务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请申请者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将个人所有申请材料装订/打包再上交。
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后,由学院签字盖章确认。获批学生的申报材料学院和大北农集团各执一份备案。
生命科学学院研工办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