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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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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读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

直博生和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2017年10月份前毕业的学生和超出学制期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奖励名额

博士生:4个(含1个候选名额);学术型硕士:7个;专业型硕士:3个

三、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在国际、全国性大学生高水平专业竞赛中成绩优秀,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有以下任一情况者,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在学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在学期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或重修记录者;

4.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 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有意愿申请的学生务必在98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见本通知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成绩单、已发表的论文(SCI论文需提交图书馆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及其复印件。经导师(推荐人)签字后纸质版材料上交研工办122。

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skyygb115@163.com,邮件主题:博士/硕士+姓名+申请国奖。

(申报成果相关说明参见注意事项)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成果相关说明: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其所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此通知发布之日。硕博连读的博士一年级研究生申报材料时间起点不早于201711日。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获奖候选人申报成果的审查监督。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两年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通知填写要求上交材料,逾期不接受任何材料,望周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85215535

                                              研工办

                                              9月5日

国家奖学金所有材料附件.zip

     研究生院链接:http://yjsy.scnu.edu.cn/a/20170905/1869.html

  • 发布时间:
  • 2017-09-05 14:52:42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 标签:#奖学金 #研究生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