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提升教学质量,加强研究生教学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就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助管助教的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4级、2015级、2016级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1.岗位设置
助管:17名; 助教:32名
2.岗位职责
助管应在聘用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办公室,根据聘用单位任务和要求,协助做好日常事务、实验设备管理,以及其他管理和服务工作。
助教岗位要在本科课程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包括听课、辅导答疑、上实验(习)课、批改作业(实验报告)、辅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辅导学生课外课题、辅助教学实习、收集整理教学资料、了解教学信息等各个环节的任务。
三、岗位申请与聘任
1.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学兼优,勤奋踏实,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并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3)身心健康,学有余力,工作时间有保证;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和学生干部优先。
2.岗位公布:学院结合课程教学实际确定设岗课程名称与任课教师等课程基本信息。
3.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自身特点,经导师同意,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的相应登记表(见附件),不得同时申请2个岗位,填写完毕将纸质版在2月23日之前上交到学院研工办,电子版表格发送到skyygb115@163.com,邮件主题:助管/助教+姓名。
四、助教津贴
学院每月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给予助管助教岗位津贴为800元/月,不合格另计。
五、管理与考核
每学期末,各学院须对助教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完成标准课时情况、主讲教师评价、设岗单位评价、班级学生的满意度测评和助教自评。各单位审核并汇总考核结果交研工部(处),由“三助”领导小组审核后对于表现优秀的助教给予表彰和奖励。
研工办
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