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教育事业,激励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成才,由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了“岭南园林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制定此通知。
一、评选范围
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品质优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无违纪行为;
3.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当年学年学习平均成绩必须在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且无重修科目;
5.家庭直系亲属或本人发生重大变化(如重疾、重大意外事故等)优先考虑;
6.家庭经济困难优先考虑,原则上通过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困难证明优先);
7.原则上读研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助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特别困难学生除外。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有意申请者填写《岭南园林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本人材料装订一起后纸质版在12月5日中午12点之前送交到12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skyygb115@163.com,邮件主题:岭南园林助学金+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2)评选:学院和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筛选、初审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根据审核意见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助标准
金额:助学金额度:6万/年,本年度下发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共12万元。资助标准视评定人数平均分配助学金。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和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华南师范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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