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总结和宣传我院党建工作,特别是开展“两学一做”和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果,激励先进,振奋精神,经研究,定于“七一”前夕,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并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做好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评选范围:各党支部
指标比例:4-5个(教工支部1-2个,研究生支部2个、本科生支部1个)
评选条件:
l、班子建设好:支委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抓好的自身建设,团结带领本支部全体党员及所在部门群众,开拓进取,在“三育人”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2、党员队伍好: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党员在本职岗位上能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集体工作能主动承担和服务。一年来,支部没出党员违纪现象。
3、活动开展好:支部经常组织党员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内交流活动。组织党员按质按量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
4、制度建设好:支部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计划,并切实付诸实施,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工作。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没有出现因不认真、不规范而受到党委批评的现象。
5、作用发挥好:支部能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较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影响力。
(二)优秀共产党员
评选范围:全院的正式党员(含教工和学生,入党时间在2015年7月1日以前)
指标比例:各支部按本支部正式党员15%的比例推荐(按四舍五入计算,不足一名按一名计算)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组织观念强:能积极参加支部学习、讨论等活动,组织纪律强,按时交纳党费,对党组织的活动没有无故缺席现象,没有违纪现象;
3、服务群众好:牢记党的宗旨,积极服务群众,积极承担集体交给的任务,不计较个人得失。廉洁奉公,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4、个人成绩突出:有一定开拓进取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学习、工作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群众威信高:有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能团结同志,大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群众威信较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范围:各党支部书记、委员
指标比例:教工支部各1名,学生支部各1名(含研究生党支部)
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执行政策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带头推进“五好”支部建设。重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带领支部党员团结奋斗,使党支部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3、有较强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新形势下的师生工作,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办好事实事,有效维护学院的和谐稳定;
4、依法办事,清正廉洁,民主作风好,大局观念强,公道正派,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形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1、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支部根据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组织本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推荐,按照优秀党员评选的指标比例,研究确定本支部推荐表彰候选人名单,并填写边关表格。
2、优秀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采取支部推荐和自荐的方法,并填写相关表格。
3、各支部确定推荐对象后,要填写相应的汇总表、登记表,并于6月10日前上报学院党委,请将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赖老师邮箱(24291102@qq.com)。
4、学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
5、党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表彰。(时间另定)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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