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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加通知:由于工作调整,上交材料的时间更改为:电子版材料于5月19日24:00前上交,纸质版材料于5月20日上午10:00前上交。造成的不便请大家谅解!谢谢

 

关于开展我校2014年学生课外科研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学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推动青年学生创新创业,校团委拟在往年开展课外科研重点课题立项的基础上,与教务处联合培育一批学生课外科研重点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创新重点项目

创业重点项目 

 申报项目

类别:

①.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限本科生申报)

②.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
和调查报告

③.科技发明制作

类别:

①.已创业(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我校全日制学生)

②.创业(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两种;

学科门类:

机械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经济,社会,管理,教育,法律,哲学11类。

项目科类:

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申报项目必须源于教师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或国内同一学科中处于领先的重要研究课题;
不含学生的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等。

指导老师

 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1至2名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仅限指导1个项目。

指导大学生在研项目已达2项的老师,原则上不得再担任指导老师;
近两年指导的校级课题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或延期的教师不得担任指导老师。

 原则上要求有副高以上
(含副高)职称,
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或教研组)推荐;

 原则上要求在经济与管理学科领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在相关赛事有指导经验,
需要邀请校外导师(企业导师)的,须经相关学院审批,并在申报书中注明备案。

申报对象

 主要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兼顾专科生和研究生,要求思想政治品质好,成绩优良,具备一定的学术科研能力。

 申请人应为我校2012、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项目持续时间

 重点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1年,延期不超过半年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毕业前完成结题工作。


注:
  1.每人限申报一个类别单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请,在研或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可再次申报,已申报2014年校级一般课题和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课题或项目不可再次申报。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人员应保持稳定。
  2. 个人项目第一作者必须承担课题60%以上的研究工作。集体项目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课题和研究生课题。
  

  二、工作程序
  1. 学生申报及材料提交。
    学生个人或团队,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的: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创业重点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2)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重点项目信息统计表》(附件3)
    可提交查新报告等辅助材料;

    报名:请有意申报者于5月19日中午12:00前以短信方式联系:陈舒婷13570482897(692897),短信内容包含“申报项目、课题名称、指导老师及团队负责人姓名、课题来源(源于教师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内同一学科中处于领先的重要研究课题)”。

    电子版材料:5月20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以“生科院_2014重点项目_【项目名】【申请书/信息表】【团队负责人姓名】.doc”命名,以rar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公邮keyanbuin@163.com,邮件以“生科院+2014重点项目申报+项目名”命名。并请联系科研部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收取邮件并进行形式审查。

  纸质版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以收到反馈邮件为准),请各团队于5月21日10:00前打印并填写最终版《申报书》(一式五份均为原件)面交院团委工作人员。

  2. 学院选拔。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答辩等评审工作,创新重点项目我院限报1件,创业重点项目名额不限。


  3.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4. 签约立项。立项通过后举行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创新项目签约仪式,,并颁发立项证书。

    三、项目阶段检查
  为了解各重点项目的研究进度以及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给予及时的协助,学院将通过以下形式,对项目进行阶段性的跟踪审查:
  1.组织中期审查。
   
填写并上交《2014年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重点项目中期审查报告书》(随中期审查通知下发),并有中期审查答辩会议(时间为立项当年11月上旬)。
    2. 不定期召开项目组会议,听取项目工作汇报。

     、成果验收和结题
  1.项目完成后向校团委提交:
 (1)《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重点项目结题报告》(随结题通知下发);
 (2)项目成果(含发表、竞赛获奖等材料)。
  
    2.项目完成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方可结题。若成果符合以下最少一项条件可直接结题:在核心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成功申报专利(有厅级或以上采纳证明)、获“挑战杯”或各专业权威赛事省级一等奖以上奖项、被厅级以上部门采纳使用(出示采纳证明)。
  
    五、其他规定

  1.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如有人员变动,应在指导教师及项目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及时报校团委审批并上交变更申请表(随中期审查通知下发);项目计划与方案的重大修改或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执行时间须报校团委审批。项目由于一些不可克服的原因而终止研究,应由负责人填写项目终止报告,并交回剩余研究经费。
  2.项目成果在发表时必须注明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重点项目,标注经费来源、编号,同时,论文发表时项目负责人署名应列第一位或第二位。
  3.项目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华南师范大学。
  4.如课题有变更需求,只能在中期审查及结题前一个月申请,并向校团委上交变更申请表。


  六、联系方式
  1、申报者有问题可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陈舒婷  13570482897(692897)
       万  敏  13570484344(624344)

       林小梅  15603008912


    2、上述通知如有变动,请以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创新重点项目申报书(批注版).doc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创业重点项目申报书(批注版).doc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重点项目信息统计表.xls                 

                                     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七日

  • 发布时间:
  • 2014-05-18 23:12:14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3&n=2956&j=&todo=showinfo 点击: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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