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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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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发关于做好2014届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2014届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继函[2014]5号)和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穗教资办转[2014]2号)文件要求,我校2014届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政策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为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2014届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研究生(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书);

2.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

3.体检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修订)》执行。可持体检表(附件5)到指定医院(见附件6)体检;

4.申请人身份证号本年度未在其他机构申办教师资格证。

二、申请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求

1.教育管理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具体学科名称,请在网上申报系统中,选取与本专业相应或相近的科目。

三、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负责单位

备注

4

1-10

1410日前自行体检。

2.学生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附件7),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编号。

3.研究生辅导员填写并审核教师资格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9

申请人、

相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1.学生网上报名后打印相关材料。

2.研究生辅导员审核《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填写意见。

4

7-13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到石牌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进行现场确认(见附件8

继续教育

学院

未按要求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17

从继教院领取申请材料并整理审核,将合格认定材料送回继教院

研究生处

 

6月底

交毕业证复印件至继续教育学院

研究生处

无毕业证复印件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

7月初

领取和发放教师资格证

相关学院

申请人持毕业证原件到各学院领取。

 

四、网上报名流程

141-10日,进入申报系统(http://www.jszg.edu.cn/

●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建议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但“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只能分别申请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要与所学专业一致

申请高中/中职级别的“认定机构”选取“广州市教育局”;

  申请初中以下级别的“认定机构”选取“天河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选“华南师范大学成教”。

“档案号”:不用填。

●“专业技术职务”:选择“中学教师未聘”或“中专教师未聘”。

●“现从事职业”:选择“应届毕业生”。

●“所学专业”:要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

●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其中要求:“工作单位”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毕业院校”必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专业类别”必须选择师范教育类,“学习形式”必须选择全日制。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3.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电子照片,系统会自动裁剪自动生成。电子相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且必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五、体检

1.由申请人自行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附件5,用A4纸双面打印,粘贴与网报电子相片同底的照片),就近前往指定医院(见附件6)进行体检。

2.通过体检后,必须由指定医院在“体检医院意见”一栏中,注明“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并加盖医院公章。

六、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完成网报后,请用A4纸打印好《申请表》,再按附件2的样板图示用A3纸双面复印一式2,粘贴与网报电子相片同底照片,在《申请表》封面右上方填写报名号,在内页指定处签名,在样板所列其他指定位置填写相关内容。

2. 其它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

2)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在A4纸)

3)符合毕业条件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用A4纸打印);

5)照片粘贴表(附件4,用A4纸打印,贴照片,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

6)体检表

以上第⑴、⑵、⑶项材料,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由现场确认经办老师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3. 装订要求

把第2条所列前5种材料按⑴至⑸排序,在左上角平钉;然后对折2份《申请表》,封面朝上,将订好的材料夹在对折的《申请表》内。

《体检表》单独提交,无须装订。

4.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将于47-13日在石牌校区继教院办公楼202室现场确认(41213日周末上班,学历部电话85215761),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七、其他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申请流程均依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执行,认定结果由教育厅和当地教育局解释,我校属业务代理,无最终认定权。有关政策咨询部门:研究生培养办;咨询电话:85211116-802

2.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其他研究生,可参加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每年下半年开展,详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

 

附件:1.相关表格填写说明

2.教师资格申请表样板

3.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照片粘贴表

5.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6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一览表

 

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附件:相关表格填写说明.doc

  • 发布时间:
  • 2014-04-02 09:51:56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3&n=2797&j=&todo=showinfo 点击: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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