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严格学籍管理,现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05年)的要求,我校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硕士5年,博士6年)进行学籍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清理范围:
2008级及以前未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09级及以前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学籍清理程序:
请各院所认真核查本院属于本次学籍清理范围内的研究生情况,联系研究生本人填写《华南师范大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登记表》,确认其相关信息及造成学习年限超期的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本院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提出处理意见报研究生处。
本次学籍清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以人为本,对于清查出的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必须在2014年5月31日前进行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答辩,参加2014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者不再另行毕业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参照《华南师范大学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相关要求》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程序及论文答辩相关规定》。如没有在2014年5月31日参加答辩或答辩没有通过者,将严格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或清退。
三、报送时间:
请相关院所于2014年3月20日前将《登记表》和《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办,逾期未报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其他:
从2009级博士研究生、2010级硕士研究生起各年级研究生,凡超过《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05)中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者,学校将一律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处理,请各院所及导师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业。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登记表.doc
附件2、 华南师范大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汇总表.xls
研 究 生 处
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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