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工作内容 |
2012年9月20日前 |
1、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接受学位申请人员学位申请报名,如申请延期答辩的,请到学位办网页下载延期答辩申请表,填好后由学院汇总交学位办。
2、各学院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要求,审查本单位此次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课程成绩、科研成果要求等是否已符合申请要求(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申请条件需经过校师培中心审核)。
初审后,各单位将审核通过人员的名单录入“学位申请管理”系统中。(须检查学位申请者的缴费情况)
3、学位办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对申请人员进行复核,并确认本次学位申请人员名单,一旦确认,除特殊原因,不再更改。
4、学位办复核后,各单位从系统中将本学院申请人员名单打印出来,凭各单位学位申请汇总名单及名册表到学位办领取答辩材料。如有涉密论文,请主动提出领取涉密论文封面。(如需在大学城领取材料请在9月20日前告知吴军青老师,电话:39310084) |
2012年9月25日前 |
所有博士生须向学院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学院审核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审核表》(学位办表格下载区-“博士学位申请全部材料”中之3)文字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学院统一收齐电子稿后,发到yjshc15@scnu.edu.cn邮箱,我办不再接受单个学生的邮件。各学院初审通过后,将以上材料送校学位办进行复核。
凡科研成果未符合要求的,不具备论文送审资格。 |
2012年10月15日前 |
1、各学院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申报管理”处下载本单位《学位论文抽查信息表》,按该表收取博士学位论文相关送审材料。送审材料主要包括:
学位论文3本;送审论文需做以下处理:①在供送审用的《学位论文评阅书》填写好论文题目,并将其夹入每本送审论文中;②个人及导师的姓名,不能在论文中出现;③文后的感谢辞不能附上。
2、凡未在以上规定日期前向各学院及校学位办交相应材料及论文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3、学位论文隐名送审结果回来后,学位办会通知学院前来领取,并在学生及学院的系统工作室中公布。凡学位申请人员须待收回评阅意见并确认通过后,才具备答辩资格。
各研究生办公室需将未由校学位办送审的论文评审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否则该申请者无法在学位系统中进行信息登录。
4、我办制作了“论文答辩流程的操作视频”,请各单位到学位办网页上下载,根据视频内容及相关材料对答辩秘书进行培训。 |
2012年12月10日前 |
1、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在申请人答辩通过后马上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本单位答辩通过人员的答辩成绩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结果,否则该生无法登陆系统填写个人学位信息。
2、论文答辩通过人员登陆校学位办“授予学位人员信息填报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同时按照要求上载个人免冠蓝底彩色相片电子版,登录信息并检查无误后,按要求打印2份签名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按《答辩后交学位办材料清单》收齐材料(注意清单修改处);到“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申报管理”处下载《已登记学位信息人员答辩材料回收表》,按表上内容填写各项信息并核对无误后打印一份(须盖章)。请将该表与已收齐的答辩材料一起交给校学位办(在大学城的学院将论文1册交到大学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308室吴老师,电话:39310084)。
4、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需安排相关负责老师认真核查每位学生的学位申请书等材料,确保准确无误。
如不能依时送交材料或推迟答辩的,其学位授予工作将顺延至下次学位申请期间进行。 |
学期结束前 |
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申报管理”处下载各学院《学位证签领表》到校学位办领取本学院已授学位人员学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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