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1. 学校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规划合理
《华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实验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华南师范大学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华师〔2005〕148号)中提出了实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框架,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培养培训制度和一系列相关改革措施,明确要求实验教辅人员须占学校总编制的20%。新进入实验教学系列的实验员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工作期间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培训,以保障队伍素质不断适应新的实验教学要求。
2. 政策措施得力,能引导和激励高水平教师积极投入实验教学
学校在职称评聘方面向申报高级实验技术人员倾斜等政策措施;中心引导和激励教授、副教授积极投入实验教学工作,使目前参与实验教学的有教育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2人。
3.实验教学队伍培养培训制度健全落实,富有成效
学校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实验教学队伍的培养,可采取进修、培训、参观学习、研讨、调研考察等形式进行,不断提高实验队伍的整体素质。中心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和酬金分配等方面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国外内进修和学习,不断学习提高,使中心实验教学师资水平达到较高的教学和研究水平。立项以来获得博士学位教师4人,获得高级职称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