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门卡的管理
1.凡须要使用广东省植物发育生物工程重点实验室共享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师生,须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并租用电子门卡。
2.持卡人须妥善保管好电子门卡,遗失或损坏者须交工本费100元。
3.任何人不得将电子门卡随意转借他人(每次开关门电脑上有使用记录),如出现问题,将追究持卡人责任。
4.离校时及时归还电子门卡。
二.仪器设备管理
1.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建帐、建卡,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清点,以防丢失。
2.实验室仪器设备要存放整齐,保持清洁,存放地点相对稳定,符合仪器设备存放条件,如温度、湿度、通风条件等。
3.实验室仪器设备,未经实验室主任允许,任何人不得拆卸、挪动位置或拿出实验室外。
4.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用于教学、科学研究与开发,不得挪作它用。
5.实验设备不得存放私人住处保管,原则上私人不得借出使用,也不得私自拿出对外服务,其他实验室(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6.已配套的设备,配件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严禁拆卸零件。设备报废由设备处统一处理。
7.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专人使用,其他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方可单独操作。
8.仪器设备使用前,请详细阅读说明书或操作指南,熟悉仪器性能。
9.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等损失,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0.仪器在使用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11.仪器使用完毕,做好清理工作,及时并详细地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如发现未做好清理工作,或未详细地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在2周内不得使用该仪器。
12.仪器设备一旦丢失或损坏,必须及时报告,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实验室安全及卫生管理
1.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等安全工作,离开实验室前仔细检查水电情况,关好门窗。
2.高温、高压、高速等需要有人值守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可以离开。
3.使用有毒药品或气体必须保持室内通风透气,并尽可能在通风柜中进行。
4.从事放射性实验的实验室应有明显标志,防止无关人员入内。对废弃物要妥善处理,符合排放要求。
5.有毒有害废弃物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6.保持实验的整洁与卫生。